您当前位置: 注册消防工程师求职网 >> HR资讯 >> 其它建筑类证书资讯 >> 查看资讯信息
[推荐]关于2018年度第三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的公示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三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推荐]关于2018年第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推荐]关于2018年度第十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推荐图片资讯
    此类暂无推荐图片资讯
查看资讯信息

[推荐]关于2018年度第三批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的公示

(作者: zcxfgcs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采编:  更新时间:2018/4/16 9:18:44 共有1291人次浏览)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本批次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人数为357人,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人数为2人。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不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如有异议,应于公示期间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附件:1.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357人)

     2.不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4月8日

1、
2、


我要评论】 【关闭窗口
本信息供您参考,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本站客服。 打印 打印该页
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  
·[推荐]关于2018年度第 (4-16)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3-23)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3-23)
·[推荐]关于2018年第五 (3-23)
·[推荐]关于2018年度第 (3-23)
发表评论
(带*号为必填项)
登陆名:*  Email:
标 题:*
内 容:*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建议留言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